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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十一五”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

序言

为贯彻《关于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4〕34号)的精神,确立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在北京市信息化建设中的核心地位,全面配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和奥运战略的实施,促进“数字北京”的建设,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与形势
(一)基础
经过“十五”期间的努力,北京市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主要表现在:数字化信息资源较为丰富,全市网页总量和网页字节总数居全国首位;政务信息资源的数字化比例达到20%,为城市管理和社会服务提供了较为精细化的数据支撑;人口数据库核心数据项目的采集基本完成,法人数据库标准即将出台,空间地理数据库开始提供共享应用服务;近三分之一的政务机构已经开始内部信息资源整合;政府门户网站服务水平全国领先;数据库、网络游戏开发、网络教育、互联网内容服务等数字内容产业在全国处于主导地位。
(二)问题
北京市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尚未形成健全的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管理机制;全市信息资源尚未得到合理的配置,存在数据独享、重复采集、不准确、不一致、不关联等问题;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状况与较为完善的信息基础设施及应用系统不够匹配;各政府部门之间,纵向系统与横向系统之间,信息富有者和信息贫困者之间存在着较为突出的不均衡现象;基础数据库共享应用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相关法规建设相对滞后;数字内容产业的规模较小,尚未形成完整的优势产业链。
(三)形势
作为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历史名城和特大型城市,北京具有浓厚的文化氛围、良好的信息技术环境、丰富的组织资源、人才资源和信息资源等优势;但也面临着城市规模大、人口多、交通拥堵、自然资源短缺等巨大压力,以及成功举办2008年奥运会、建设宜居城市的严峻挑战。开发利用信息资源,已经成为实现北京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驱动力,是充分利用首都的各项资源优势,实现首都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是提高北京城市管理和社会服务水平的基本要求。
二、战略定位与发展目标
(一)战略定位
“十一五”期间,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是北京市信息化建设的核心内容;是提升政府信息能力,增强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的主要手段;是促进数字内容产业发展,加速经济结构优化的基本途径;是提高市民信息生活品质,满足群众物质文化需求的重要措施。
(二)发展目标
“十一五”期间,北京市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建成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和共享体系,发展较为完善的政务信息资源应用体系及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基础数据库、专题数据库的应用效益,基本完成数字内容产业的战略布局,建立优势数字内容产业链,形成“布局合理、机制健全、应用充分、效益显著”的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格局。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协调管理机制
1.信息资产管理机制
将政务信息资源纳入信息资产管理范畴,以政府目标管理为基础,政务流程再造为前提,建立信息资产评估制度,科学分析、测算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在各政务环节的价值,为资金的合理配置提供依据。
建立政务信息资产的全流程管理体系,制定信息资源采集、登记、备案、保管、共享、发布等规章制度,保证政务电子文件的完整、真实、可用和安全,推进信息资产管理全流程的标准化、程序化和规范化。
制定信息资源规划方法,组织实施政务机构的信息资源规划工作。各区县、各政府部门根据规范要求,采取统一部署、分步实施的方式完成信息资源规划工作。
制定政务信息资源数据适度集中规则,实现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基础数据库基础共享数据项的适度物理集中;按照市、区县分级集中的方式建立政务电子文件向档案馆实时归档和在线监控的体系。
指定专门机构发展、运行和维护信息资源集中管理模式,形成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统一管理机制。
2.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绩效考评机制
建立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绩效评估制度,设计合理的、实用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并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由指定机构组织实施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绩效评估工作,评估结果作为政府部门信息化水平考核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开发、运行维护资金投入的重要依据。
3.信息资源公益性开发利用机制
制定公益性信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确定公益性信息服务机构的认定标准和行为准则。颁布公益性信息机构信贷、税收优惠政策,资助、扶持公益性信息服务机构的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信息资源公益性开发与服务,形成政府、企业、基金会、个人等多元化的信息资源公益性开发利用投入机制。
定期组织召开信息资源公益性开发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加强跨部门、跨行业的沟通与交流,推动信息资源公益性共建共享与分工协作,协调信息资源公益性的建设与共享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4.数字内容产业市场培育机制
以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切入点,以市场需求为驱动,推动数字内容产业快速发展。
鼓励政府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外包,从市场获取质优价廉的信息服务,带动信息市场发展。扩大企业的信息需求,倡导公众健康的信息消费习惯。
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健全数字内容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和网络环境中的信息治理,规范信息市场行为,为数字内容产业的发展营造适宜的环境。
(二)建立信息资源共享、应用、服务体系
1.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与共享体系
根据国家统一政务信息标准,建立、健全北京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交换体系,促进全市范围内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
制定北京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配套措施,统筹政务信息资源标准需求,明确各级、各类政府部门在信息资源整合、共享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建立政务信息资源统筹建设机制、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查询机制、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协商机制、资金核算机制和激励与约束机制。
加强北京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按照“物理分散、逻辑集中”和“资源整合、集约建设”的原则,统筹建设北京市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为各部门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交换提供支撑服务。
依据统一元数据标准、统一基础目录、统一注册管理的原则,利用自建、外包等不同渠道建设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实现基础目录的多种应用。
2.政务信息资源应用体系
明确政府在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经济监管、领导决策和内部管理等重点业务领域的信息需求。推进土地资源监管和利用、地下综合管线管理、公共安全管理、国有资产监督和管理、公共卫生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社会保障管理和服务、城市市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政府监督等各专项系统中信息资源的建设、整合与应用。
在发展各政务业务系统的同时,统筹重大的、涉及城市管理整体的业务需求,规划形成统一的业务模型、数据模型、数据应用模型,制定信息分级、过滤、发布及应用的制度与办法,发展公共信用、应急指挥、领导决策、宏观经济管理、社会综合管理与服务等信息资源的智能化应用体系。
3.公共信息服务体系
积极推动以主动服务为中心的政府信息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实施办法,指定专门机构负责信息公开的实施,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完善重大政策的听证制度和政情发布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化、业务管理规范化、监督同步化和业务过程透明化。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重点新闻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开展定量化、经常性的信息服务满意度、业务透明度、办事便利度评价,开展公众信息需求调查,使政府信息发布与主动信息服务相结合。
促进政府信息资源的增值性开发利用,在政务公开制度的规范下,区分政务信息资源社会、公益、公开内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招标、特许、授权使用、外包、联合开发等多种方式,向信息内容服务企业开放政府信息资源,推动企业进行商业化开发,鼓励市场化的信息增值服务。
分析、挖掘公众信息需求,整合交通、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气象、住宿、旅游、娱乐等各类社会信息资源,继续完善“首都之窗”网站群的服务内容,提高信息服务能力,实现公众信息需求与政府后台服务信息的自动对接,为公众提供有效的信息资源导航、检索服务。
依托市、区县及街道、乡镇信息服务平台,从服务模式规划、服务内容规划、资源组织入手建设电子社区服务体系。通过“电子社区”整合政府信息及服务内容、社会服务信息及社会服务内容,实现个性化服务。
利用北京商务资源发达的优势,建设若干以公共资源为核心的商务社区。整合区域内可共享静态、动态信息资源,支持区域内商务联系,为企业创新、运营、管理提供信息资源环境,提供必要的政府信息服务。
加强农村信息服务,支持新农村建设。建立县级农业信息服务平台和乡镇信息服务站,通过电话网、互联网、数字电视等方式,向广大农民提供农业科技生产信息、政策信息和市场信息服务。依托与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科技合作,完善农业科技远程教育系统和农业专家系统的应用,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向新城区和农村地区的覆盖,开展农民培训、农村电子商务、农村文化娱乐、农村科学普及,推动集镇文化建设。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信息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发展远程医疗、医师培训指导体系。
(三)完善数据库建设、加强运行维护、拓展应用领域、发挥应用效益
1.基础数据库建设与应用
本着“统一管理、利益合理”的原则,解决基础数据采集分工、数据质量和数据同步、数据库更新维护、数据共享方权益、自然人与法人的知情权和申诉权法规等问题。
以空间地理数据库的应用为重点,带动人口数据库、法人数据库、宏观经济数据库等基础数据库的应用,主要任务是实现社会经济信息与空间地理信息的结合与应用,建立各方面共建共享机制,拓展基础数据库的应用领域。
建立城市基础信息档案数据库,整合城市规划、城市基础部件、地下管网、自然资源等相关档案信息资源,支撑城市管理与公共服务。
2.专题数据库建设与应用
推动城市公共危机应急指挥数据库、领导决策数据库、GIS数据库、国土资源数据库、社会保障数据库、投资项目数据库、重大工程项目数据库、医疗卫生信息数据库、城市交通信息数据库、个人与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等专题数据库的建设,形成以数据仓库为信息组织方式的不同政府业务主题的数据中心。
通过数据分析与挖掘等手段,为政府决策和城市管理提供支持,帮助公务人员、公众搜寻业务信息、知识,选择方案。构建专家与公务人员政策与工作沟通机制,对重大问题进行分析,对发展趋势进行科学预测,提升信息资源的智能化应用水平。
(四)优化数字内容产业布局
科学规划全市的数字内容产业布局。重点培育数据库、网络游戏、数字影视、娱乐动漫、互联网信息内容提供、移动内容服务、网络教育、数字出版等产业的发展,力促从创意、加工、营销到传输、显示、服务等完整的优势产业链的形成,促使数字内容产业成为北京市主导产业之一。推动与周边地区的产业合作,发挥重点领域的辐射效应,加强产业融合,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提高产业关联效益,建立国内领先的内容产业集群。
制定政策和指南,鼓励社会力量对政府信息资源进行增值性开发利用,加强对分散于社会中的信息资源的商业性开发。制定数字内容产业研究资助制度,完善信息资产评估制度,制定数字内容产业国际人才引进与培训计划。促进传统内容产业从业企业、信息技术企业对数字内容业务的投资与经营,鼓励民间资本、海外华人华侨资本来京投资数字内容产业。做大数字内容产业规模,做强一批民族数字内容从业企业,协助其拓展海外市场,提升国际竞争力。
四、重大工程
(一)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工程
制定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规范和技术规范;扩展和完善交换服务、安全认证、授权管理、数据整合、基础构件、系统管理等服务功能;结合平台建设与运行管理经验,制定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完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服务系统;制定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服务系统建设规范和技术规范;制定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服务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扩展和完善决策信息目录,建设应急指挥信息资源目录、信息资源采集目录、信息资源数据库目录、面向专题应用的信息资源共享目录等,构成完善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体系。
建立统一的空间地理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对遥感影像数据、电子地图数据和政务信息图层等多源空间地理基础数据进行一体化管理,实现统一的可视化综合空间地理信息资源展示和共享交换,为政府各部门提供数据共享和服务。
(二)基层基础信息资源共享整合应用工程
在区县一级初步建成“区县-街道-居委会”、“区县-乡镇-农村”综合服务与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建立基层基础数据的规范性采集模式;制定并贯彻落实城镇社区、农村地区的基础数据采集与管理规范。扩展基层基础信息资源的开发应用。
(三)政务信息资源专题应用推进工程
重点推进城市公共危机应急指挥数据支撑系统、领导决策数据支撑系统、GIS数据支撑系统、国土资源管理数据支撑系统、社会保障数据支撑系统、投资项目审批数据支撑系统、重大工程项目进度与质量监控数据支撑系统、医疗卫生信息服务系统、城市交通信息服务系统、个人与企业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的建设与应用。
(四)数字内容产业促进工程
建立数字内容产业扶助机构,制定具体的扶助计划并负责实施。以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为依托,设立数字内容产业研究中心和实验室等专门性的研究组织,研究数字内容产业的发展模式、发展政策、核心技术等。扶持骨干企业发展,带动数字内容产业链形成。成立信息资源资产评估中心,通过对信息资源进行评估推进企业融资。政府筹措部分资金,并吸引民间资金,设立专门的数字内容产业风险投资基金。推动建立数字内容行业协会,加强政府与数字内容行业协会的沟通与联系。
(五)信息资源公益性开发利用示范工程
研究制定北京市政务信息资源公益性开发利用推进计划,着力推进面向社会、公众迫切需要的系列工程,扩大公益性服务受益人群。
建立劳动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形成劳动力市场网络体系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改善就业环境,增加就业机会。
建立农业科技信息服务平台,整合农业、教育、水利、卫生、林业、气象等信息资源,提供农业科技信息服务和市场信息服务,推广和普及公益性信息服务。
(六)北京文化信息资源数字化整合及宣传工程
以“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为契机,以图书馆为基础平台,继续建设和整合已有的数字化信息资源,建成具有北京特色的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数字档案馆等。推进和完善“北京记忆工程”,展示首都文化魅力,服务人文奥运,提升北京的国际影响力。
建立北京地区文化资源数字化联盟,统筹规划有关项目,避免重复浪费,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打造北京文化资源数字化精品。
启动古籍数字化专门项目,鼓励企事业单位、个人积极参与古籍数字化,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传承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协调管理
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须遵循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的原则,以现有的管理体制为基点、以工程项目为纽带,面向应用、面向服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程项目必须明确牵头单位,各部门明确自身职责,根据统一的规划,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落实各项建设内容。建立相关部门会签、备案制度,解决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过程中因法规、标准缺乏而造成的障碍。
(二)加大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资金投入
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经费列入各级、各类政府部门的财政预算范畴。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每年划拨专项经费,保证重大的、全局性的、跨部门的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程项目的资金投入。
(三)加紧制定并落实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有关政策和法规
贯彻执行《北京市政府信息网上公开试行办法》,制定并落实相关的责任制度和考核办法。将信息资源共享列入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和各级领导的考核体系,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范围与程序,建立信息资源共享责任制。制定鼓励、引导、资助、扶持信息资源公益性开发利用的相关政策,规范信息资源公益性的采集、组织、交换、传递、服务等业务环节。制定数字内容产品和服务的政府采购办法、政府信息资源管理业务外包办法。建立数字内容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准入制度、登记备案制度、质量监督检测制度、统计制度。制定北京市促进数字内容产业发展的审批、信贷、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等。
(四)健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标准化体系
制定并颁布政务信息资源描述、政务基础数据交换、电子政务系统信息安全等一系列基础性、关键性标准。编制北京市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化工作指南,指导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化建设,认真贯彻执行有关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各级各类标准。
(五)完善信息资源的安全保障体系
构建信息资源安全管理框架,制定安全策略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严格监督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划分安全域,实施信息资源的等级保护,加强信息资源的风险评估,加强数字内容产业的内容安全保障。建立有效的数据备份、安全服务外包、应急响应等机制。建立安全工作汇报制度,定期检查各信息资源管理系统的安全漏洞,适时调整安全策略和措施。
(六)优化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技术环境
鼓励技术开发与创新,加快宽带网普及和无线网络的建设,推动电话网、电视网、宽带网的网络融合,加强农村地区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建成人人受益的网络环境,为城市数字化管理提供基础,保障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可持续发展。
(七)重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人才建设
加大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尤其注重培养信息规划、信息分析、信息资源管理等专业人才。积极引进具有创新意识、国际视野和实践经验的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人才。促进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
(八)提升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人文环境
传播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知识,增强公众信息意识和信息素养。加大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技能培训,提高公众获取和利用信息资源的能力,构建良好的信息文化环境。